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监控技防设备安装及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我院拟对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监控技防设备安装及改造项目招进行招标,现将该招投标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监控技防设备安装及改造项目招
2、项目预算:19.9万。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地点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行政楼513胡老师)。
4、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上午9:30之前。标书密封好送交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行政楼417旷老师),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上午9:30.
5、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6、联系办法: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731-22537501 13017319699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
2017年10月23日
投 标 须 知
一、 说明
1、适用范围:本招标书仅适用于本次招标。
2、合格投标人:提交附件3所列各项条件的被邀请单位为合格投标人。
3、招标人:系指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相关工作。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价应己包含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税金、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费用等,投标价为最终报价(按清单报价,详见附件5),交钥匙工程。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①投标文件目录
②投标书及项目施工图纸(具体见附件六)
③开标明细表
④服务承诺书
⑤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⑥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漏项、重大偏离或显著保留,即视为废标;所有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
全部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中“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封装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人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投标,投标书递交后不得修改,也不得撤标。
四、开标和评标
招标将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招标将由我院招投标小组具体组织。
评标的基础是投标人的资质、质量、报价、服务项目和承诺等。
对投标文件中疑义或表达不清的内容,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
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及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调整采购数量。
五、中标
1、中标结果公布:
若评标顺利,将当场公布评标结果。
若不能立即评出结果,将在1天内通知中标单位。
2、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进行投标的;
中标人不能按中标要求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有其它损害招标人、采购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中标人24小时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的;
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被取消后,可按中标候选单位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重新招标。
六、签订合同
中标人必须签订《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监控技防设备安装及改造项目招标购销协议》。
七、购置数量及其它要求
1、标书可以从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上下载电子稿获得,填写完毕后盖公司章并打印出纸质稿。之前请和我院资产管理处相关老师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可以到开标之日再来我院交标书,交标书时,纸质稿三份密封(一正两副);
2、所提供设备必须配备应有的附件及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并请在标书中注明服务承诺。